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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考培训“保过协议”纠纷案,为考生群体敲响警钟。

2025年4月,考生王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为期一年的VIP培训协议,约定机构助力其在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公职考试,总费用12万元,王某先行支付4万元定金。2025年12月,王某参加考试未入围,且合同期内再无考试机会,遂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全额退还4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机构承诺“不过退费”却因考试时间限制无法兑现,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应予解除;但王某出勤率仅70.35%,远低于合同约定的95%标准,自身亦存在过错。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培训机构退还王某培训费2万元。

案件启示: “保过”承诺虽具诱惑,但考生须理性看待。签约前应审慎评估合同条款与自身履约能力,培训期间更应严格履行出勤等义务,莫因“保过”承诺放松自我要求,避免陷入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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