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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经开法院调解了一起因乘客醉酒污损网约车座椅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乘客杨某将酸性呕吐物吐在打孔皮质座椅上,污物渗入海绵,维修加停运共18天。杨某事发时在警方见证下承诺“责任我来承担”,事后却以费用过高、非本人呕吐为由拒赔。法院经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杨某当场转账付清赔款。

法官释法:警察见证下的承诺是“债务加入”,停运损失受法律保护

法官向杨某阐明,其在公安机关作出的真实自愿赔偿承诺已构成法律上的债务加入,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反悔。同时强调,营运车辆因乘客原因受损维修,直接维修费用及合理停运损失均受法律保护,司机可凭平台流水、维修记录等证据依法主张权利。此类纠纷既可提起客运合同违约之诉,也可提起财产侵权之诉。

法官提醒:醉酒污损不能免责,司机须第一时间取证

法官提醒:醉酒污损车辆并非免责理由,推诿拒赔可能面临失信惩戒;司机遇此类损害应第一时间报警、拍照取证,保存维修票据和运营流水,形成完整证据链。小额纠纷建议友好协商、善用诉前调解,既降低维权成本,也更快化解矛盾。

一起“小案”的调解,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口头承诺也是债,停运损失要赔偿。对乘客而言,饮酒后排污车辆不是一句“我赔”就能事后赖账的事;对司机来说,完整证据链是维权的底气。法律的温度,在于既保护靠车维生的司机的生计,也不让一时疏忽的乘客背上不合理的负担。当双方都能换位思考,矛盾就有了化解的可能。愿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抵达;愿每一次意外,都能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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