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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鸽子是不少人的心头好,但若因个人喜好让邻居整日与鸽粪、羽毛和噪音为伴,甚至闹到对簿公堂,便得不偿失。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饲养信鸽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承办法官情理兼顾、释法明理,妥善化解了这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矛盾。

原告老李与被告老赵本是同小区同单元邻居。老赵平日爱好饲养信鸽,多年来自家在阳台及小区公共区域搭建鸽舍,养了不少鸽子。然而鸽子粪便随处可见、羽毛四处飘飞,严重污染公共卫生环境;持续性的鸣叫声更形成噪音干扰,老李一家日常休息和生活起居受到极大影响。多次沟通协商未果后,老李将老赵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勘查,核实养鸽规模、卫生污染范围及噪音扰民程度,准确厘清争议焦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官明确指出: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处理邻里关系。公民享有个人爱好自由,但行使自身权利的前提是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公共环境、不得侵害邻里生活安宁。

法官耐心劝导老赵:小区并非合规养鸽场所,私自搭建鸽舍、违规饲养信鸽已对相邻住户居住环境造成实质性不良影响,属于侵害他人相邻权,依法应承担排除妨害的民事责任。

经通俗易懂的法理讲解与温和沟通,老赵充分认识到行为不当,当庭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信鸽转移,彻底拆除违规搭建的鸽舍及饲养设施,全面清理现场环境。这场因“鸽”而起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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