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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被执行人刘某因长期未支付抚养费,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当场将拖欠10个月的8000元抚养费全部履行完毕。

离婚后离家两年未归,法院判决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朱某与刘某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生活琐事矛盾累积,刘某离家出走两年多,孩子一直随父亲朱某生活。朱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朱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刘某始终未履行义务。

法官拘传+耐心释法:母亲不可因离婚而放弃法定义务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未果,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将刘某拘传至法院。面对刘某“已离婚、无力支付”的抵触情绪,法官从孩子角度耐心释法:母子关系不会因离婚改变,每月800元抚养费并非给前夫,而是给孩子的生活教育费,是母亲的法定义务。法官特别提到,孩子正处于成长关键期,母亲已两年多未归,心中缺失的关爱难以弥补。

当场履行8000元,承诺今后按时给付并多关心孩子

这番话直击刘某内心,其情绪平复、眼眶湿润。法官继续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对孩子成长的伤害。经过一个多小时劝说,刘某认识到错误,当场联系家人凑齐8000元抚养费,并表示今后将按时给付、多关心孩子成长。

离婚并非父母责任的终点,而是共同抚养的新起点。法官用一场温情的释法,让法律条文落地为母亲对孩子切实的关爱——这或许是最有温度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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